本局介紹 > 業務簡介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以下簡稱本局),依法辦理本縣文化、藝術、文物、文獻、
文化資產、文化創意產業、客家事務、觀光發展、行銷企劃、史料之蒐集、陳列、出版、推廣、保存與利用及文化基金管理等事項。 本局設下列各科、室,分別掌理有關事項:
最後異動時間:2023/10/11 上午 09:16:00
本局介紹 > 沿 革
十九年初,苗栗縣立文化中心改制為苗栗縣文化局,九十六年九月廿日更名為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為縣府所屬一級機關,擴充為
文化資產、藝文推廣、展演藝術、博物管理、文創產業、觀光行銷、觀光發展、行政等八科,暨會計、人事、政風三室,一百零伍年一月
最後異動時間:2023/10/11 上午 09:11:00
本局介紹 > 機關通訊
037-337664,文化資源科037-233121#11-21
037-876009#11-16037-870181,
文化資產科037-352961#711-718 037-365173,展演藝術科037-352961#611-61803
最後異動時間:2023/10/10 上午 10: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