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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 訊息聯播 > 轉知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修正「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要點」第五點及自即日起至7月31日止受理南投縣演藝廳114年上半年表演藝術活動申請
依據113年3月28日第二次修訂「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要點」辦理。 受理申請場地及檔期: 檔期:114年1月至6月。 場地:本局演藝廳(審查通過案件免場租費)。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7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本局,逾時不予受理,
最後異動時間:2024/4/8 下午 03: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