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申請114年度-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C類無形文化資產補助表單
轉知114年度「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C類無形文化資產補助案開始受理申請。
一、申請時間:113年3月25日 起 至113年5月30日止。
二、本要點C類「經常門」補助對象: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專業團隊、民間團體及保存者個人(團體)
「資本門」補助對象: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本縣登錄之傳統工藝、傳統表演藝術、民俗、口述傳統、文化資產保存技術等保存者、保存團體始可申請,「經常門」經費,請參見C類一覽表。
本案申請【並非全額補助】,不足部分需由提報申請者、團體自籌款項。
檢附旨案補助作業要點、C類一覽表、C類補助重點及計畫書格式供參。
案因本局須辦理初審及計畫修正作業,如需提報,請依附檔3計畫書格式撰寫,並於113年5月3日前將紙本1式2份附電子檔各式,提送本局憑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