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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命令及地方自治法規

公告-預告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組織規程修正草案
主旨:預告「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組織規程」修正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辦理。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二、修正依據:「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組織規程」修正草案,修正草案及其總說明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府文化觀光局網站「資訊公開/法律、法規命令及地方自治法規」項下網頁。
三、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人事室)。
(二)承辦人員:林幸子
(三)地址:苗栗縣苗栗市自治路50號。
(四)電話:037-352961轉211。
(五)傳真:037-359840。
(六)電子郵件:yami086@mlc.gov.tw
  • 檔案說明 下載檔案
  • 預告「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組織規程」修正草案.pdf
    下載PDF檔案(預告「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組織規程」修正草案.pdf)_另開視窗
  • 修正意見表-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組織規程條文修正草案.pdf
    下載PDF檔案(修正意見表-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組織規程條文修正草案.pdf)_另開視窗
最後異動時間:2023-05-18 下午 02: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