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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命令及地方自治法規

宜蘭縣政府公告「安農溪自下湖橋至張公圍親水公園河段水域,暫停受理新案帶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申請」
主旨:宜蘭縣安農溪自下湖橋至公園親水公園河段水域,暫停受理新案帶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申請,自112年4月8日起生效。

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水域遊憩管理辦法第5條及宜蘭縣小船及未具船型浮具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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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宜蘭縣政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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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異動時間:2023-03-29 下午 06:5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