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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變更公告114年度「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促進個人、民間團體、原住民各族參與國際交流活動獎助計畫」,自即日起開始徵件
一、申請資格:
(一) 個人:年滿18歲以上具有自主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 政府立案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
二、個人或團體應於會議或活動舉行日二個月前,將申請案送至海洋保育署申請:
(一) 工作計畫書(應含組團規劃)。擬發表論文者,應附論文資料。
(二) 邀請函或同意參加文件。
(三) 申請補助之經費。
(四) 預期成果。
(五)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事項聲明書:如具備公職人員本人或關係人身分請續填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
三、詳情請參照:114年度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促進個人、民間團體、原住民各族參與國際交流活動獎助計畫
  • 檔案說明 下載檔案
  • 附件_114年度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促進個人、民間團體、原住民各族參與國際交流活動獎助計畫_0829更正.pdf
    下載PDF檔案(附件_114年度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促進個人、民間團體、原住民各族參與國際交流活動獎助計畫_0829更正.pdf)_另開視窗
最後異動時間:2025-09-15 上午 11:5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