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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營專區

露營場不得位於之環境敏感地區
依據露營場管理要點第七點第一項第(四)款規定,露營場不得位於部分第一、二級環境敏感地區,業經苗府112年1月17日以府文銷字第1120020660號公告在案,並經苗府同年月19日函請公所協助張貼及宣傳。
  • 檔案說明 下載檔案
  • 露營場不得位於之環境敏感地區
    下載PDF檔案(1-3-4不可位於19項環境敏感地區.pdf)_另開視窗
  • 苗府公告
    下載PDF檔案(苗府公告.pdf)_另開視窗
  • 苗府函請協助張貼宣傳
    下載PDF檔案(1本府函.pdf)_另開視窗
最後異動時間:2023-11-01 上午 08:2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