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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辦理112年度「親愛文化攜手計畫」補助案,請有興趣團體踴躍報名。
  • 公布單位
    展演藝術科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112年2月24日財法親愛文化字第1120000003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之補助總額為每年新台幣十萬元整,設定補助對象為全國之演藝團體與各學校藝文社團。
三、本年度之計畫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4月29日止,申請之演藝活動須於112年8月至113年7月間辦理。
四、申請團體每年申請一場次為限,補助金額以新台幣1-3萬元為原則。
五、計畫及申請表件請至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網站/文化補助(https://www.cacf.org.tw/pages/support)查詢。

最後異動時間:2023-03-15 下午 03: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