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
網站導覽
|
相關連結
|
回首頁
|
搜尋
進階查詢
熱門關鍵字
:
展覽
文化資產
演藝活動
最新消息
本局介紹
館室導覽
藝文資訊
文化資產
便民服務
媒體出版
資訊公開
最新消息
活動快訊
新聞公告
訊息聯播
徵才資訊
客語日曆
本局介紹
沿 革
局長介紹
組織架構
業務簡介
服務資訊
機關通訊
館室導覽
展覽館
中正堂
場地租借
苗栗特色館
客家圓樓
藝文資訊
展覽訊息
演藝活動
線上藝廊
街頭藝人
最新訊息
管理辦法
申請表單
展演空間
法令規章
活動花絮
演藝團隊
Taiwan Top
傑出演藝團隊
傑出演藝團隊演藝活動
立案名單
表單下載
藝文研習與講座
貓裏藝文
文化資產
文化資產訊息
審議委員名單
文化資產地圖
便民服務
表單下載
常見問答
雙語詞彙
志工園地
線上報名
線上投票
首長信箱
我要寫信
案件查詢
未確認信件
媒體出版
本局出版品
購買方式
影音媒體
線上閱讀
訂閱/取消電子報
LOGO及標準字
Banner下載
資訊公開
法律、法規命令及地方自治法規
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組織職掌及聯絡資訊
行政指導有關文書
施政計畫、研究報告
統計專區
預算、決算書及會計月報
支付或接受之補助
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個人資料保護
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資訊揭露專區
苗栗縣非法旅宿業及違規擴大名單
露營專區
性別平等專區
性平報報
性平專案小組
性別影響評估
性別統計與分析
性別統計圖像
本局各場館設置哺乳室情形一覽表
本縣旅遊景點設置哺乳室情形一覽表
政策及業務宣導之預算執行情形
前瞻計畫專區
苗栗明湖水岸遊憩廊帶亮點計畫
補助公告
相關連結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網站地圖
檢索方式說明
全文檢索
分類檢索
隱私權保護政策
網站安全政策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English
:::
最新消息
活動快訊
新聞公告
訊息聯播
徵才資訊
客語日曆
:::
首頁
>
最新消息
>
活動快訊
活動快訊
友善列印
[CTRL]+[P]列印
訊息分享
「113年苗栗縣扶植傑出演藝團隊計畫」自112年11月23日至113年1月5日受理申請
公布日期:2023-11-20
活動日期
2023-11-23 ~ 2024-01-05
活動時間
112年11月23日至113年1月5日
主辦單位
指導單位:文化部 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洽詢電話
037-352961分機618柯小姐
公布單位
展演藝術科
113年度苗栗縣扶植傑出演藝團隊計畫申請須知
一、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以下簡稱本局)為扶植及獎助苗栗縣傑出演藝團隊,穩定行政營運,提升專業創作水準,爰依「文化部補助地方扶植傑出演藝團隊計畫作業要點」,以徵選及獎勵方式,推動「苗栗縣扶植傑出演藝團隊計畫」,為使計畫申請、審查、執行及其相關作業有所依據,特訂定本須知。
二、 徵選及獎勵對象
苗栗縣傑出演藝團隊(以下簡稱團隊),指設籍於苗栗縣,且從事音樂、舞蹈、傳統戲曲及現代戲劇等演藝活動,並具備下列條件者:
(一) 提出如何改善及提升團隊專業演出創作、行政營運等之具體計畫。
(二) 演出經驗績優、具地方特色足以向其他縣市推展。
(三) 富有藝術創造潛力,每年至少有兩場(含)以上優質演出(含一場售票演出)。
(四) 財務收支制度健全者。
三、 團隊具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列入獎勵範圍:
(一) 立案不滿一年之演藝團隊。
(二) 同一營運補助計畫內容已獲文化部、文化部附屬機關、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或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補助者。
(三) 政府機關或公民營事業單位所屬演藝團隊、學校或其附屬機關團隊。
(四) 曾接受本局獎勵、扶植、經評估結果績效不佳或無正當理由延遲結報者。
(五) 最近兩年曾因違反法令規定而受處分者;或違反公序良俗,經舉證屬實者。
(六) 113年起已連續三年獲獎勵者,第四年不得提出申請。但團隊能提出前一年度之下列證明,則不受此限。
1.申請中央單位及其附屬機構補助專業表演之公文及計畫書。
2.至外縣市專業表演場館辦理售票展演之證明。
(七) 獲補助團隊之負責人,如有違反性別平等相關法令規定,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或主管機關認定者。獲補助團隊如有違反勞工相關法令規定者,亦同。
(八) 申請文件不齊全,經本局通知仍未於期限內補齊。
四、 全份申請文件包括:
(一) 公文1份。
(二) 申請書一式10份。
申請徵選之計畫書格式,請至本局官網查詢及下載使用(本局網址http://www.mlc.gov.tw/便民服務/表單下載/展演藝術科)。
(三) 團體立案登記證 (立案一年以上,正反面皆須)。
(四) 完稅證明。
(五) 112年度重要演出剪輯光碟(5分鐘內)、申請書電子檔各1份。
(六) 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五、 申請文件須於113年1月5日17時0分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本局展演藝術科(360苗栗縣苗栗市自治路50號,信封請註明申請113年度苗栗縣扶植傑出演藝團隊計畫)。
六、 參加徵選所提供之文件資料,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予退件。
七、 計畫審查
(一) 申請團體之資格及評審項目以外資料經初審合格者,其所提計畫書由本局成立評審小組,召開審查會議。資料短缺或不符者,於通知後7日內補件,逾期未補件者,視同資格不符。
(二) 審查會議:由本局邀請相關學者專家召開計畫審查會議,簡報時間以8分鐘為限,採統問統答方式,團隊應於會議前將簡報檔提供本局,逾時不受理且不得更換簡報。
(三) 審查委員就申請團隊資料、審查重點項目逐項討論後,共同審議決定入選團隊數量及獎勵金額。
(四) 審查重點如下:
1. 團隊條件與能力:組織架構及健全、經營發展理念、執行計畫與實踐創新潛力。
2. 計畫內容:計畫內涵、可行性及其發展特色、有無創新作為(內容或形式上)。
3. 年度演出狀況:近年演出評鑑紀錄、團隊提供之演出光碟紀錄。
4. 歷年接受本局補助與執行情形。
八、 獎補助經費範圍:
(一) 固定辦公室或排練場地及專職人員訓練:含辦公室或排練場地租金、水電費、器材租借、器材道具運送費、道具維護、排練費及講師指導費等;本項經費支應須達補助經費百分之七十以上。
(二) 作品創作研發及年度演出相關費用;本項經費佔補助經費百分之三十為限。
九、 獎補助分級
本局依團隊發展潛能及技藝能力,將獎補助對象分為二級,其獎補助費用將依實際審核結果,合理調整;其不同級別之獎補助額度範圍及賦予計畫任務如下:
(一) 第一級傑出演藝團隊:每年獎補助費用以50萬元為限;計畫任務著重特色發展,參與苗栗縣內演出活動外,足以向外縣市推展。
(二) 第二級扶植演藝團隊:每年獎補助費用5萬元。計畫任務為提升團隊經營及行政能力,參與苗栗縣內演出活動。
十、 計畫期程:入選團隊受獎勵期間自本局通知之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
十一、 年度演出配合事項
(一) 年度演出需至苗栗縣各演藝廳辦理,入場方式須採售票/對號入座方式辦理。
(二) 年度演出需印製宣傳品(包括海報、DM及節目單)並做為成果資料,文宣品應將文化部列名指導單位、苗栗縣政府列名主辦單位、本局列名承辦單位、申請團隊則為執行/演出單位。
(三) 年度演出文宣品送印前,須先經本局校稿,未經校稿即自行送印而有誤、不妥者,本局有權要求修改或重新印製。
十二、 考核及評鑑
(一) 入選團隊應依核定項目執行,若因故需變更計畫,應即敘明理由函報本局同意後始得變更,延遲或未函報者,視同無故取消執行計畫。若經查核計畫執行情形與實際情況不符或無法履行者,本局得調整獎補助金額,並列入下年度申請審查之參考;若因故無法履行計畫者,應函報本局核備,本局得視情況撤銷獎補助資格,並追回部分或全部補助款。
(二) 計畫執行期間,本局得隨時前往訪視入選團隊之行政營運及計畫執行情況等,團隊並應配合接受本局實地訪視、評鑑,以建立團隊成效評估紀錄;訪視績效不彰者,本局得停止繼續補助,並規定兩年內不再受理申請。
(三) 計畫執行期間,入選團隊應配合本局填報表單,配合本局執行行政評鑑、演出評鑑。
十三、 入選團隊應配合其他事項
(一) 為廣為向民眾推薦本縣傑出團隊及推廣執行成效,入選團隊有義務配合本局當年度所提之推廣活動,包含校園演出或其他節慶活動等,相關事宜由本局另行安排;入選團隊如辦理相關演出活動,應於知悉演出時即給予本局演出活動名稱、演出時間、演出地點及演出內容介紹,以推廣本縣傑出演藝團隊能見度。
(二) 本局得推薦入選團隊參與國內其他縣市演出。
(三) 本局所辦理之研習講座等活動,入選團隊應派人員出席與會,不得拒絕。本項團隊參與度,將列為下年度團隊徵選獎補助審查之參考。
十四、 撥款方式:獎補助款項分二期撥付,本局列屬文化部補助之團隊,需俟文化部中央補助款撥付本局後方予以核撥。
(一) 第一期款:撥付百分之三十,於本局核定獎補助金額後,函送修正計畫書、收據辦理撥款事宜。
(二) 第二期款:撥付百分之七十,於計畫執行完成後,113年11月1日前,函送收據、各項支出原始憑證(如有場地租用請附場地租賃契約影本、如有排練課程請附排練時程表、排練人員及講師簽到表等)、補助經費結報明細表(詳列計畫經費總金額)、成果報告書(一式三份)及成果影音電子檔(光碟或隨身碟),辦理核銷結案事宜。
十五、 本案聯絡人:本局展演藝術科柯小姐,電話037-352961分機618。
檔案說明
下載檔案
申請須知
申請須知
申請須知
申請書
申請書
申請書
揭露表
自我檢核表
自我檢核表
自我檢核表
最後異動時間:
2023-11-20 下午 02:15:36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script語法,若您的瀏覽器無法支援,請按鍵盤上的alt鍵+左鍵 回上一頁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