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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藝起來尋美」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
  • 洽詢電話
    承辦人郭先生、電話:02-7736-6221。
  • 公布單位
    展演藝術科
依據「教育部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第三期五年計畫(113-117年)」實施策略2-1「精煉美感課程多元教學樣態與內涵」、2-2「擴展美感學習活動實施場域」及2-3「建立美感課程跨界鏈結與擴散機制」辨理。

為鼓勵學校發展文化美感體驗課程,實施有效美感教學及涵養學生美感經驗,特規劃旨揭計畫,說明如下:
(一)課程發展階段:
1.補助學校與藝文場館共同發展新課程,同時鼓勵前期參與學校持續修整課程,或發展不同學習階段之體驗課程;文化部補助藝術家或專業藝文團體發展課程。
2.委由師資培育之大學(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擔任輔導角色,提供專業諮詢建議,課程經實施及修正後,上傳至美感教育資源整合平臺「藝拍即合-課程體驗」,執行期程為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

(二)課程實踐與場館體驗階段:
1.鼓勵學校申請運用發展階段之體驗課程,或轉化為適合學生生活、學習經驗之課程,並帶領學生至藝文場館參觀或藝文團體入校展演。
2.本階段經費併入「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辦理,另原核定113學年度施行期程延展增辦至114學年度上學期,執行期程自114年8月1日至115年1月31日,爰本期整體目標校數調整為150校(各縣市目標值參實施計畫)。
3.協請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積極鼓勵未曾參與之學校申請課程實踐(美感教育資源整合平臺網址:https://aew.moe.edu.tw/#/),並優先推薦國民中學參與,若媒合校數超過績效指標,可運用彈性經費支應,以提升媒合率。
  • 檔案說明 下載檔案
  • 實施計畫
    下載PDF檔案(3501534_A09000000E_1142601040B_senddoc4_Attach1.pdf)_另開視窗
最後異動時間:2025-04-30 上午 0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