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泰安溫泉公共管線系統契約書、溫泉取供用戶申請書、溫泉營業處所之設施資料表、委託書
承辦單位:文化觀光局 觀光管理科
承辦人員:白靖文
聯絡資訊:037-352961轉519
受理時間:上班日
申請資格:凡於苗栗縣泰安溫泉公共管線系統供水範圍內之合法登記戶(具有觀光旅館業營業執照、旅館業登記證、民宿登記證、觀光遊樂業執照、休閒農場登記證、餐廳、浴室等相關事業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業者)
應備證件:
一、溫泉取供用戶申請書。
二、溫泉營業處所之設施資料表。
三、申請單位公司、行號之代表人、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申請人經營相關事業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五、供應處所建物權屬證明文件。
(包括建築物所有權影本、最近一期房屋稅繳納證明影本或其他足茲證明之文件;申請人非供應處所之建築物所有權人時,應檢具建築物所有權人出具之使用同意書及雙方證明文件;委辦代辦時,亦同)。
六、供應處所建築物公共安全、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檢查合格證明文件。
七、供應處所溫泉用水設備設計圖。
八、委託他人代理者應提出委託書。
九、供應處所溫泉取用量估算結果表。
十、其他經本局指定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