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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1
請問文化資產保存概況有關本縣目前已公告古蹟及歷史建築有多少?
本縣目前已公告保存之國定古蹟有1處、縣定古蹟9處,歷史建築有28處。<詳全文>
2
欲建議申請列入文化資產保存條件,應如何提出?
民眾如發現值得保存之傳統建築等,可以電話、書面或E-mail等方式向本局文化資產科提報。<詳全文>
3
文化資產處理及審議標準程序為何?
本局受理提報後,將先行初勘及調查建立該處建築之基礎資料,如確有保存價值,則提請本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程序辦理審議,經審議通過後則予...<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