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業務簡介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以下簡稱本局),依法辦理本縣文化、藝術、文物、文獻、文化資產、文化創意產業、客家事務、觀光發展、行銷企劃、史料之蒐集、陳列、出版、推廣、保存與利用及文化基金管理等事項。 本局設下列各科、室,分別掌理有關事項:

 本局業務職掌

 

文化資源科

  • 掌理文化設施、博物館及文化創意產業之輔導與推動
  • 國內外館際交流等其他有關文化資源業務事項

文化資產科

  • 掌理有形及無形文化資產指定、登錄、公告、廢止、變更、調查研究、推廣、保存及活化
  • 文化資產環境評估、整合及再發展等其他有關文化資產管理事項

展演藝術科

  • 掌理演藝廳、藝(美)術館之營運
  • 文化志工之培訓與管理
  • 公共藝術之審議與輔導
  • 視覺藝術與表演藝術之推廣、資料蒐集、研究、交流
  • 文化工作者或表演團體之管理、扶植、輔導與獎勵等其他有關文化藝術事項

客家事務科

  • 掌理客家文化及語言之傳承發展
  • 客家文化產業發展與行銷推廣
  • 客家文物史料及文獻之蒐集與保存
  • 國家語言聯繫窗口等其他有關客家事務事項
  • 文化基金會之管理

觀光管理科

  • 掌理旅行業、旅宿業、觀光遊樂業、溫泉使用事業等觀光產業輔導與管理
  • 水域遊憩活動管理
  • 露營區輔導與管理
  • 風景特定區及觀光地區督導與管理
  • 公共溫泉管線管理計畫與維護等其他有關觀光管理事項

觀光發展科

  • 掌理觀光遊憩據點及觀光服務設施之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等其他有關觀光發展事項。

觀光行銷科

  • 掌理本縣觀光事業發展策略規劃及推動
  • 辦理特色觀光節慶活動
  • 國內外旅展宣傳及國內外觀光之合作及遊程開發
  • 旅遊服務中心營運與管理及接待
  • 旅遊資訊系統建置及行銷宣傳
  • 社區營造之輔導與推動等其他有關觀光行銷事項
行政科
  • 庶務及廳舍設施維護、環境清潔、安全檢查申報等
  • 採購業務之上網招標、開標及決標等事項
  • 工友、技工、駕駛及臨時人員管理
  • 財產及物品之登帳、領用、變動、盤點、報廢等管理
  • 薪資、帳戶、零用金等出納管理業務
  • 各項所得扣繳及員工勞健保業務
  • 公文之收文、分文、發文、交換、遞送及公文逾期管制稽催等事項
  • 機關印信、監印管理事項
  • 公文歸檔、檔案借調、歸還及逾期檔案清理銷毀事項
  • 年度施政方針、施政計畫之彙辦,人民陳情案件彙辦處理及局務會議
  • 本局出版品之流通販售事項
  • 本局資通訊安全、網路服務、資訊設備維護管理
  • 公務車輛之調度、維修等管理
會計室

   【歲計

  • 歲入(出)預算之編製
  • 分配預算之編製
  • 追加減預算之編製
  • 決算書表之編製
  • 辦理預算科目之流用、動支預備金及預算之保留

   【會計

  • 收支法案之核定
  • 內部審核之執行
  • 採購案件之會核
  • 收支傳票及轉帳傳票之編製
  • 付款憑單及轉帳憑單之編製
  • 根據合法之記帳憑證記入帳簿
  • 各類會計報告之編報及收支憑證之裝訂及保管
  • 會計憑證之送審、審計機關審定案件之聲復
  • 各類懸帳之清理

   統計】

  • 公務統計報表會會核與稽催
  • 有關各項統計調查事項之協辦
人事室

    依據人事管理條例人事機構職掌事項:

  • 人事規章之擬訂事項
  • 職員送請銓敘案件之查催及擬議事項
  • 職員考勤之紀錄及訓練之籌辦事項
  • 職員考績考成之籌辦事項
  • 職員撫卹之簽擬及福利之規劃事項
  • 職員任免、遷調、獎懲辦理及其他人事之登記事項
  • 職員俸級之簽擬事項
  • 需用人員依法舉行依試之建議事項
  • 人事管理之建議及改進事項
  • 人事資訊系統作業
政風室

     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第五條,政風機構掌理事項如下:

  • 政風法令之擬定事項
  • 政風法令之宣導事項
  • 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
  • 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 政風與革興建議事項
  • 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
  • 公務機密暨設施維護事項
  • 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樹立清明行政風氣 有效促進廉能政治 :

  • 現在,檢舉公務員貪污瀆職只要一通電話就能搞定,不但全程保密,只要正確署名並且查證屬實經法院判決有罪者,最高還有1000萬的獎金喔!檢舉貪污瀆職,請撥02-23167586(惡習依舊、欺我爆料)-法務部「我爆料」廉政檢舉專線。

 

 

最後異動時間:2023-10-11 上午 09:15:49